每年两会上,房价都作为最热点的话题,总理报告讲,代表委员议,媒体反响强烈。就调控房价,中央也一次次地出台政策,然而,几年下来,房价越调越高,民众越来越买不起房,积怨越来越深。一部《蜗居》触动了多少人的心酸,也触动了高层有关部门的神经。
现在要说的是,其实高房价是个伪命题,根本不应成为全社会如此关注,如此热议,如此痛心疾首,如此屡屡对其下手调控的问题。世界各国也都没有此类现象出现。中国广大城镇民众在住房需求上严重得不到满足的问题,其核心不是房价,房价只是表象之一。核心是住房供应机制的问题。或者说,是中国内地自1998年以来城市居民住房制度改革成败的问题。现在是到了认真对房改进行评价的时候了。此前,对于医改、教改的评价已有定论,就是基本不成功,或言失败。唯独房改,仅以一个人均住房面积增加了多少多少的模糊数据给以歌功颂德,官方和民间都缺少客观的分析和评价,全部注意力都被引导到房价上去了,实属进入了误区。
1998年以前,中国内地城镇居民的住房供应机制是由单位分配。1998年房改的初衷是:为企业减负,剥离企业办社会,房补由暗补变明补,企业不再承担为职工建房分房管房的责任。企业是不管了,可政府和社会并没有接过这个责任,仅仅建立了一个官商垄断的畸形的商品房市场。这个市场并且一步步发展成为了严重抽吸民众资财的机器。这个市场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太密切了,占了财政收入的一大块、GDP的一大块、形象工程的一大块、官员灰色收入的一大块。民众要住房,别无它径,只能到这个市场上去买(包括二手房市场),因此,官员和开发商总会大言不惭地声言所谓的刚性需求。于是开发商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就涨价再涨价,房价拉动地价,地价推动房价。一轮轮的涨价,使绝大多数民众越来越买不起房,怨恨越积越大。由于我们特有的房地产机制与地方财政、地方GDP的密切关系,中央的态度很明朗,就是希望房价稳步增长,而不要增长过快。一旦房价涨幅过大、民众反应强烈时,就从抑制购买的环节出台政策,销量一下降,就又担心所谓的伤着经济,出台托市措施。这样的一个怪圈伴随着房价的螺旋上升,永无休止。商品房的价格成为全社会最关注的焦点问题,这在世界各国是绝无仅有的。因为人家只有占人口百分之几的富人才关心商品房、购买商品房,大多数人的住房是靠自建和政府提供的各种保障性住房等方式解决的。在他们那里,商品房其实就是奢侈品,中下层民众是不会过多关注它的。所以任志强曾经说过只为富人盖房的话在某种意义上是正确的。而在中国内地,95%以上的城镇民众,都要靠商品房这种奢侈品来解决和改善基本居住问题。中国民众的生活压力何其大哉!基本住房这一项消费对其它各项消费的箝制力何其大哉!
所以说,专家就高房价议来议去,政府对高房价调调保保,民众对高房价骂了再骂,有意义吗?问题的关键不是房价,而是住房供给机制。现在是需要对中国城镇的房改进行科学客观评价的时候了,那就是基本不成功的!在现有城镇建房机制上,开发商什么都不是,他只是在经营着建房的特权。所谓房地产业可以拉动上下游60多个产业的说法是误读了概念,应当是民建产业而非房地产业。改革中的问题只有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来解决。政府应该制定出台多种方式供给城镇居民住房的政策,其中应该大力鼓励自建保障性住房。靠政府大面积提供保障性住房从理论上实践上都是不可行的,第一它没这个积极性,第二财力上也不可能。建国60年来,农村人口的住房问题始终解决得很好,就因为是由集体提供宅基地,农民自己建住房(当然政府也没从中得什么收益)。政府应当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在城中心区提供保障性住房用地,这是政府责无旁贷的责任。因为保障性住房必须规划为90平米以下的多层公寓,独户自建当然不可能,必须允许合作建房或者集资建房。集资建房在房改前很多单位都搞过,有个单位牵头比完全社会上自由组合容易操作成功。只要与单位财务不要搭界,并且帐务公开透明是不会有问题的。只要自建住房这个口子开了,有关住房这个重大社会问题将会迎刃而解,中小户型的商品房价格也自然会降下来。高档商品房、别墅的价格涨去吧,越高越好,于国于民越有利。其实这样的模式完全符合了许多国家住房供应的成功模式。我想这种模式一定也是符合绝大多数普通民众现实经济能力的安居需求的,他们一定会高举双手衷心拥护和欢迎的!